中国护照 → 卢森堡
短期旅游/商务访问需先取得申根短期签证;申根短期停留按每180天最多90天计算,实际可停留天数还受签证有效期、入境次数和边检决定限制。
护照须在预计离开申根区后至少仍有效3个月,并且签发未超过10年;入境时可能需说明旅行目的和条件、具备足够资金、返程/续程安排,且不得被列入拒绝入境警报或构成公共秩序、内部安全、公共卫生或国际关系风险。
基于你的护照的逐国数据。 · 截至 2026-06-18
官方来源 ↗持有证件可改变结论
- 免签· schengen_visa · 90 天
持有效申根短期签证可按签证有效期、入境次数和签证上允许停留天数进入卢森堡/申根区;短期停留上限仍按每180天最多90天计算。仍须持有效旅行证件并符合申根边境入境条件。
来源 ↗
所需材料与办理
- 填写并签署的申根签证申请表
- 2张近期且相同的证件照片
- 有效护照或申根区接受的旅行证件 — 有效期须至少超过所申请签证到期日3个月。
- 与旅行目的相关的证明文件 — 官方列举的例子包括卢森堡担保人的经认证经济担保、商务访问正式邀请函、酒店预订、返程机票。
- 足够生活费用证明 — 官方例子包括银行账户流水、现金、信用卡等;在某些情况下可由卢森堡担保人的经认证经济担保替代。
- 在通常居住国合法居留的证明
- 覆盖旅行期间的健康保险
- 卢森堡担保人的经认证经济担保 · 可选 — 官方说明该文件不是强制性的,但如由卢森堡居民提供经济支持,强烈建议提交。
⏱ 通常自提交日起15个日历日;需要进一步审查时可延长至30个日历日,需补充材料的特殊情况最长可至45个日历日。 💳 90 EUR(官方费用) 📍 亲自向居住国的卢森堡外交使团或领事馆提交;如当地无卢森堡机构,则向代表卢森堡签发签证的申根国家使领馆提交。
签证申请原则上至少在计划出行前15个日历日提交,且不得早于出发前6个月提交;非德语、法语或英语文件需由宣誓翻译译出。
材料要求因领馆而异,请以官方为准。 官方 ↗
区域停留规则
短期停留通常为在任意180天内最多90天;该上限按整个申根区共同计算。
常见问题
不可以。欧盟签证清单将中国列为进入成员国外部边境需持签证的国家;官方申根规则没有把美国签证列为进入卢森堡的替代签证。应申请申根短期签证,除非另有有效申根签证/申根居留或长期签证等申根规则认可的文件。
不可以,仅持美国绿卡不改变中国护照入境卢森堡需申根签证的结果。申根边境规则提到的是在需要时持有效签证,或持有效居留许可/长期签证;对进入申根区而言,这指申根成员相关文件,不是美国居留卡。
通常可以。欧盟说明申根签证通常对申根区每个国家有效;卢森堡适用同一申根签证规则。必须遵守签证有效期、入境次数、签证允许停留天数以及每180天最多90天的短期停留上限。
如果护照含身份证号码,是免签短期入境;欧盟清单明确台湾护照免签仅适用于载有身份证号码的护照。短期停留为每180天最多90天。
官方核实与联系
签证政策随时变动,本页为参考信息、可能存在误差。出行前请通过下方官方来源核实,或直接联系目的地国家的驻华使领馆 / 移民局确认;最终能否入境由目的地政府裁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