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護照 →斯洛文尼亚
短期旅游/商务访问按申根短期停留规则计算:任意180天内最多90天。
中国普通护照持有人不在申根免签 Annex II 名单内,短期入境斯洛文尼亚通常需事先取得有效申根签证。护照通常需在预计离开申根区后仍有效至少3个月,且签发未超过10年;还需能说明行程目的、住宿/返程或续程安排、足够资金,并不得有拒绝入境记录或安全/公共卫生风险。ETIAS截至本日期尚未运行。
基於你的護照的逐國數據。 · 截至 2026-06-18
官方來源 ↗持有證件可改變結論
- 免籤· schengen_visa · 90 天
持有效申根签证者可按签证有效期、入境次数、停留天数和签证适用范围进入斯洛文尼亚;如签证为限制领土效力签证,则只按签证标注国家/地区使用。此项并非美国、英国、日本签证或美国绿卡替代规则;它要求实际持有有效申根签证。仍需满足申根边境入境条件。
來源 ↗
所需材料與辦理
- 护照 — 至少有2页空白页;签发不超过10年;有效期至少超过计划离开申根区日期3个月。
- 签字的签证申请表 — 每名申请人需提交1份签字的申根C类签证申请表。
- 近期证件照片 — 按ICAO标准提交1张近照。
- 在中国合法居住证明 — 中国申请人提交户口本所有已用页复印件;外籍申请人提交中国永久居留许可,且返回后至少仍有效3个月。
- 生物识别信息 — 通常需采集指纹和照片;12岁以下儿童等类别可豁免指纹。
- 签证费 — 申请时缴纳;在中国以人民币收取,金额可能随汇率调整。
- 旅行医疗保险 — 须覆盖整个申根区和全部停留期间,最低保额30000欧元,包含紧急医疗、住院和遣返。
- 财力证明 — 近3个月银行流水,非存款账户。
- 工作或个人情况证明 — 在职人员需雇主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及雇主证明信;退休人员提交养老金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;无固定收入人员按清单提交配偶收入/婚姻公证或其他固定收入证明;未成年人需学校证明、关系/监护公证及必要的出行同意书。
- 往返机票订单 — 个人旅游目的需提交。
- 住宿证明 — 须覆盖计划停留的全部期间。
- 旅行计划 — 包括酒店预订、交通预订、每日行程等能清楚证明旅行安排的文件。
- 商务费用承担证明 — 如个人承担费用,提交个人财力证明;如公司承担费用,提交公司财力证明或员工财力证明。
- 雇主证明材料 — 包括雇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雇主证明信原件,载明公司联系信息、申请人职位/收入/工作年限、访问目的、回国后职位保留、费用承担方等。
- 商务邀请信 — 邀请方正式信头纸、盖章签字,说明邀请方联系信息、访问目的和停留时间、详细计划、费用承担方、是否为回国提供经济担保;商会注册证明和工作许可如适用。
- 探亲访友邀请材料 — 如探亲访友,提交目的地国机关签发且不超过6个月的官方邀请函,或担保人签名的邀请函,并提交与邀请人的关系证明。
- 邀请方财务担保 · 可選 — 清单列为非强制;可提交邀请方固定收入证明或目的地国家法律规定的担保声明等。
⏱ 通常15天;如需更详细审查或补充材料,最长可延至45天。 💳 90 EUR(官方費用) 📍 斯洛文尼亚驻北京使馆已指定VFS Global在中国的签证申请中心收取并递交C类短期签证申请;也列明可在斯洛文尼亚驻北京使馆递交,公务护照C签需向使馆预约。
建议至少在出发前15个日历日递交,最早可在出发前6个月递交;证明材料须使用英语或斯洛文尼亚语,必要时使馆可要求面试或补充材料。
材料要求因領館而異,請以官方為準。 官方 ↗
區域停留規則
短期停留通常为在任意180天内最多90天;该上限按整个申根区共同计算。
常見問題
不能按已核实来源作为免签处理。中国普通护照属于申根短期访问需签证的类别;欧盟申根规则说明申根签证通常适用于申根区各国,但未给出“持美国签证即可免申根签证进入斯洛文尼亚”的规则。因此应在出行前取得有效申根签证,除非本人另有申根规则认可的有效文件。
可以,前提是申根签证仍有效、入境次数和停留天数足够,且签证不是排除斯洛文尼亚的限制领土效力签证。欧盟来源说明申根签证通常适用于申根区各国。
不能按已找到来源作为斯洛文尼亚入境豁免。APEC商务旅行卡制度适用于APEC成员经济体的预先清关和便利通道;斯洛文尼亚不是APEC经济体,申根/斯洛文尼亚短期入境仍按护照本身的申根规则执行。对新加坡、日本护照而言,本身已属申根短期免签。
不是一律。申根免签来源对台湾护照列有条件:护照需载有身份证号码。符合该条件时,短期旅游/商务访问按任意180天内最多90天的免签规则执行。
截至2026-06-18不需要。欧盟委员会说明ETIAS目前尚未运行,预计在2026年第四季度开始运行;当前美国护照仍按申根免签短期停留规则执行。
官方核實與聯繫
签证政策随时变动,本页为参考信息、可能存在误差。出行前请通过下方官方来源核实,或直接联系目的地国家的驻华使领馆 / 移民局确认;最终能否入境由目的地政府裁量。